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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15 10:00:00 分类: 法律条款声明>赛盈网站法律条款声明

【重要提示】

 

 

 

在您注册成为赛盈分销平台(网址:https://www.saleyee.cn)用户的过程中,您需要按照要求完成注册流程并通过点击同意的形式在线签署《服务条款》(以下简称“本协议”),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粗体标记的内容)。如您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请通过赛盈分销平台客服渠道进行询问,赛盈分销平台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如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赛盈分销平台对条款的解释,请您停止注册且不要进行后续操作。您停止注册后仅能浏览商品部分信息但无法享受其他服务。

 

 

 
版本号:2020年3月版            
最新修订时间:2020年3月11日
生效日期:2020年3月18日

 

 

 

第一条:立约目的

 

 
为了规范赛盈分销平台经营管理秩序,明确供应商、分销商以及赛盈分销平台的权利与义务,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二条:定义

 

 
2.1. 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否则本协议中下列词语应有如下含义:

 
2.1.1. 赛盈分销平台:简称“分销平台”,网址为https://www.saleyee.cn,是指腾鸣有限公司为平台上的注册用户提供商品信息展示及商品在线交易居间服务和管理的网络交易平台。用户按照分销平台要求成功注册为会员取得分销资格后可以自行将海量的商品信息刊登到第三方平台(包括但不限于ebay, Amazon, Wish等)或用户其他销售渠道,用户收到第三方平台的终端消费者或者其他销售渠道的购买者的订单后,可以在分销平台下单并要求将商品一件代发至终端消费者或其他购买者。本协议中称呼用户为“您”“分销商”“会员”

2.1.2. 供应商:是指为分销平台上的分销商提供商品的法律实体,即与分销商产生采销关系的交易相对方,包括生产商、品牌商、授权供应商、经销商或代理商;

2.1.3. 分销商:是指在分销平台采购商品的法律实体,即“您”

2.1.4. 分销商品:是指在分销平台上发布并供分销商下单采购的商品,以下简称“商品”

2.1.5. 采购订单:是指分销商在分销平台上向供应商采购商品并完成订单款项支付后自动生成的交易订单。

2.1.6. 销售订单:是指分销商通过第三方平台或分销商的其他销售渠道将在分销平台上采购的商品销售给终端消费者或其他购买者所产生的交易订单。

2.1.7. 日:指日历日或日历天。

2.1.8. 工作日:指根据本协议履行地所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工作时间。

2.1.9. 关联方:是指直接或间接被一方所控制、与该一方处于共同控制之下、或控制该方的任何人。“控制”一词就任何人而言系指(a)拥有此人已发行股份、其他股权、或注册资本的50%以上;或(b)有权指导或者支配此人的管理或政策,无论是通过持有此人表决权的50%以上或通过任命董事会或类似的治理机构多数成员的权力;或(c)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实际支配此人。“控制”和“被控制”具有相应的含义。前述中“人”指任何实体、企业、公司、联营体、合营企业、股份公司、合伙、个人、接管人和清算人。

 

 

 

第三条:签约主体

 

 
本协议由腾鸣有限公司与申请成为分销平台注册用户的您通过在线点击同意的方式签署,本协议项下的服务由腾鸣有限公司为您提供。除非另行声明,否则本协议项下分销平台的法律主体为腾鸣有限公司

 

 

 

第四条:协议生效与协议范围

 

 
4.1. 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同意本协议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包括未点击确认本协议而实际与分销平台展开本协议所述之合作事宜,均表示您与分销平台已就本协议达成一致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您接受本协议时起本协议即生效。

 
4.2.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所有分销平台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并以网站公告形式通知的相关规则、经营规范等文件(以下简称“平台规则”),包括但不限于会员等级与权益制度、售后服务规则等。这些文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4.3. 分销平台有权根据业务需要不时制定、修改本协议和平台规则等内容,并以网站公告形式通知予您(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调整后的内容将于公告之日起7日后生效。如您不同意相关修订,请届时立即停止使用服务并在1日内书面通知分销平台,否则将视为已接受经修订的内容,当与分销平台发生争议时,应以最新的约定内容为准。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

 

 

 

第五条:分销商入驻及审核

 

 
5.1. 您入驻分销平台时需按照网站注册页面提示,通过手机号码或者电子邮箱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您可以获得分销平台登录账号。您知悉,获得分销平台登录账号仅能让您浏览有限的网页信息,并不能使您享有分销平台提供的主要功能及服务。如您需进一步使用分销平台功能及服务的,您应按照分销平台提示完善您的基本信息及会员资料并提交分销平台进行审核。

 
5.2. 您应秉承诚实信用原则向分销平台提供注册信息及资料,并保证提供的注册信息及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如您无法提供分销平台要求的注册信息及资料的,分销平台有权拒绝您的入驻请求及注册申请。如您的注册信息及资料发生变动的,您应立即通知分销平台并及时更新注册信息及资料。如果您提供的注册信息或资料不合法、不真实、不准确、不详尽的,须自行承担因此引起的相应责任及后果,且分销平台保留终止您使用分销平台服务的权利。

 
5.3. 您获得分销平台登录账号和密码后,可以根据分销平台规则变更您的密码。您应谨慎合理地保存并使用您的账号和密码。您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您的账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知分销平台。

 
5.4. 由于您的账号关联您的个人信息及商业信息,您的账号仅限您本人使用,您应妥善保管账号及密码。未经分销平台同意,您直接或间接授权第三方使用您账号或获取您账号项下信息的行为均属于您本人的行为。当您的账号遭到未经授权的使用时,您应当立即通知分销平台,否则未经授权的使用行为均视为您本人的行为,您将自行承担所有由此导致的损失及后果。您不得出借或转让您的账号予他人使用,否则出借或转让行为无效,且您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5.5. 分销平台将基于您提交的基本信息及会员资料对您的分销资格申请进行评定与审核。如果您的申请通过分销平台审核的,您可以在审核通过
之日起取得分销资格,有权在线浏览供应商提供的商品的价格、描述、图片、库存数量、发货仓库等商品信息,您还可以在供应商或分销平台授权
范围内下载商品数据包并刊登到第三方平台。同时,您可以通过分销平台在线选购并确认拟购买的商品,在线提交采购订单并支付货款,供应商接受采购订单后,双方正式确立采购订单并建立采销关系。采购订单确立后,供应商将委托分销平台或其他物流服务商安排发货,将分销商品配送至分销商指定的消费者或购买者。每个采购订单均受本协议的约束。

 
5.6. 您充分理解并同意,分销平台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法律法规要求变更或修改需要您提交的基本信息、会员资料及入驻标准。针对在基本信息、会员资料及入驻标准变更生效前已入驻的分销商,分销平台将给予一定的合理期限,分销商承诺在相应合理期限届满前满足当前最新的入驻标准,否则,本协议将在相应合理期限届满时自动终止。

 

 

 

第六条:分销商的权利和义务

 

 
6.1. 分销商成功注册成为分销平台的会员并取得分销资格后,有权使用分销平台提供的信息服务及交易居间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信息浏览、商品信息数据包下载、商品管理、圈货管理、采购订单提交与在线支付、售后服务等。

 
6.2. 分销商充分理解并确认,分销商使用分销平台相关服务时,分销平台暂时不向分销商收取服务费,但分销平台保留收取前述费用的权利,具体收费标准将通过平台规则或公告的形式发布。

 
6.3. 分销商保证在使用分销平台提供的服务在线采购商品的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本协议以及平台规则,尊重分销平台的经营模式及正当利益,不在交易过程中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妨碍分销平台的正常经营活动及正常秩序或损害分销平台的利益,不从事与在线交易无关的行为,不会通过虚构或隐瞒交易事实、规避或恶意利用分销平台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交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支付平台,例如PayPal, Payoneer等)的交易规则干扰或妨害平台的经营秩序及利益,不会利用分销平台或其他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疏忽或规则漏洞谋取或恶意谋取利益或侵害分销平台的利益,亦不会通过不正当方式获取虚假的商品销售、市场营销优惠及增值服务权益等不当利益,一经发现或分销平台有合理理由怀疑分销商存在或可能存在前述行为的,分销平台有权取消分销商享有的优惠或权益并要求分销商返还已经取得的所有优惠或权益(如有),同时有权要求分销商向分销平台支付不低于人民币20万元/次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分销平台因此遭受损失的,分销商还应另行赔偿分销平台所遭受的损失。分销平台有权在分销商充值到分销平台的预付款中自动扣除前述违约金或赔偿金且不对分销商承担任何责任,不足部分应由分销商在收到分销平台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足,逾期未支付的,分销商应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罚息。

 
6.4. 分销商在第三方平台或其他销售渠道刊登或发布分销商品信息以及销售分销商品时,应遵守与分销平台及供应商之间的相关约定。如果分销商在第三方平台或其他销售渠道刊登分销商品信息时,编辑或者修改了分销平台上的商品信息数据包而侵犯第三方的权利或者超过了供应商及分销平台对分销商的承诺及约定的,相关责任与风险均由分销商自行承担。

 
6.5. 分销商在第三方平台或其他销售渠道刊登或发布的商品信息为分销商与消费者或其他购买者之间的约定,分销商应严格履行对消费者或其他购买者的承诺,分销商不得以其与供应商之间的约定对抗其对消费者或其他购买者的承诺。如果分销商发布的商品信息内容超出供应商提供的信息范围或者分销商与供应商之间的约定不明确或不能覆盖分销商对消费者的销售承诺的,相关责任与风险均由分销商自行承担。分销商与供应商之间的任何约定都不得对抗本协议以及分销平台规则。

 
6.6. 分销商在第三方平台或其他销售渠道销售分销商品时,应当在第三方平台或其他销售渠道及时同步供应商的实际商品库存,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消费者或其他购买者提交销售订单或拍下商品后无货而产生的纠纷,均应由分销商自行承担风险与责任。

 
6.7. 分销商在第三方平台或其他渠道销售分销商品时,有义务自行了解商品销售地或消费者或购买者所在地有关商品销售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产品责任、商品质量及安全保障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并严格予以遵守,以确保分销商在该等国家或地区销售分销商品是合法的。如分销商在分销平台上采购分销商品后发现或被发现在商品销售地或消费者或购买者所在地销售商品属于违法行为,相关后果由分销商自行承担,分销商不得请求分销平台或供应商承担责任。

 
6.8. 分销商充分理解、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承诺,分销商品所产生的销售订单均应由分销平台上的供应商供货,销售订单的商品来源必须由分销平台上的供应商提供,以保证分销商品的品质。分销商承诺遵守分销平台的交易流程及相关交易规则,不会采取任何手段或措施,包括明示或暗示供应商进行场外交易或通过其他方式转移其可以通过分销平台获取商品来源的采购订单,以扰乱分销平台的正常经营活动或损害分销平台的利益。

 
6.9. 分销商充分理解并确认,供应商已经不可撤销地授权并委托分销平台为其提供采购订单商品价款代收服务,分销商在此不可撤销地同意分销平台有权代供货商向分销商收取采购订单商品价款。分销商在分销平台上进行交易时,应将商品价款通过在线支付或线下转账的方式付至分销平台指定的收款账户,分销平台指定的收款账户以分销平台出具并加盖有效印章的确认函为准。分销商将商品价款足额付至分销平台指定的收款账户后,视为分销商在采购订单项下的付款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供应商无权再要求分销商支付采购订单下的价款。如分销商下单并付款后申请采购订单所对应的形式发票的,应向分销平台提出,分销平台将督促供应商开具。分销商理解并确认,采购订单所对应的形式发票由供应商以供应商和/或其关联方的名义开具,分销商不会要求分销平台开具前述发票。

 
6.10. 为便于分销商结算采购订单价款,分销商可以通过在线支付或线下转账方式对其在分销平台上创设的账号进行预充值的。如分销商进行预充值的,分销商应将预充值金额汇入到分销平台指定的收款账户并不可撤销地授权分销平台在预充值金额范围内向供应商代为支付分销商提交的采购订单项下的商品价款。当分销平台收到分销商提供的银行付款水单且经分销平台确认预充值金额已到账的,分销平台在一个工作日内将收款金额全部充值至分销商的分销平台账号中。分销商知悉其账号下的金额变动与调整可能存在一定迟延。分销商在收到分销平台发出的账号金额变动通知后应立即查看其账号变动详情,如果对金额变动及充值信息有异议的,分销商应在收到账号金额变动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联系分销平台并协商解决。未经分销商书面同意,分销平台不得擅自变动分销商的分销平台账号下的充值信息。分销商的充值金额未使用完毕的,分销商有权向分销平台提出退还剩余充值金额的申请,分销平台在收到分销商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分销平台将在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金额原路无息退回至分销商的充值账户。

 
6.11. 分销商保证,其用以支付采购订单下商品价款的资金及预充值金额为分销商的自有资金且来源合法,分销商不存在通过买卖、借用、租用、盗用、抢占或者其他任何非法方式获取第三方的信用卡、银行卡或第三方支付账号信息进行支付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未经授权支付的情形。如果分销商通过非法方式获取第三方的银行账号信息付款、存在未经授权的付款或者付款账号中的资金来源不合法,无论何时,在何种情况下,分销平台一经发现或有合理理由怀疑分销商从事或可能从事前述行为的,分销平台有权随时停止为分销商提供服务、关闭分销商的注册账号并视情况严重程度采取将分销商清退以及处以不少于人民币20万元/次的违约金等惩罚措施,如第三方支付机构或银行判定须将分销平台代为收取的商品价款退还给投诉人或予以没收的,无论何时,无论分销商是否向第三方支付机构或银行提出过抗辩或申诉,分销平台有权要求分销商向分销平台一次性补足全部退款,分销商应在收到分销平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分销平台补足相应退款金额,逾期未支付的,分销商应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罚息。

 
6.12. 分销商有义务确认采购订单收货地址的有效性。如分销商需要一件代发服务的,供应商将按照分销商在分销平台上填写的消费者或其他购买者的收货地址进行配送。如分销平台根据分销商选择的物流方式及配送地址出计算出预计完成配送或送达的时间,该配送或送达时间仅作为参考,分销平台不对信息的准确性承担任何保证或担保责任,实际配送或送达时间将根据分销商品库存状况、正常库内操作时间、送货路程、送达地点等因素共同决定,分销平台可以通过合理途径督促供应商或具体物流服务商及时、妥善送达分销商品。分销商应确保消费者或其他购买者根据采购订单明细当场对分销商品进行清点及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予以签收。分销商认可采购订单在相关物流公司快递查询页面中生成的签收信息、签收单或者签收证明为分销商已经收货的证明及回执。

 
6.13. 分销商知悉,供应商已向分销平台申请了售后代理服务,其已将分销商品售后服务不可撤销地委托予分销平台并授权分销平台代为提供。分销商通过分销平台采购供应商的商品后,如出现售后问题,有权向分销平台咨询并寻求分销平台的帮助,分销平台将按照分销平台网站上公布的售后服务条款以及其他规则(如有)代供应商为分销商提供售后服务,分销商同意分销平台上公布的售后服务条款并认可其全部内容,分销平台保留对售后服务条款的解释权。分销商充分理解并确认,分销平台为其提供售后服务不代表分销平台是商品的实际供应商。

 
6.14. 供应商已向分销平台承诺向分销商提供的分销商品均为正品,不存在重大质量缺陷以及安全隐患,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分销平台将尽最大努力对供应商发布的商品进行管控,不断加强并完善品控体系建设,保障商品的合法性及安全性。如因以上问题导致消费者、购买方、第三方利益相关方或行政管理部门向分销商发起投诉、申请索赔或采取行政处罚,且分销平台判定投诉、索赔或处罚成立的,则由分销商先行向消费者、购买方、第三方利益相关方或行政管理部门承担责任。分销商承担责任后可以向供应商追偿。如分销商的追偿申请成立,即分销商向消费者、购买方、第三方利益相关方及行政管理部门所承担的责任以及所作的赔付确属供应商原因导致,则供应商应当就分销商所承担的责任以及所作的赔付向分销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分销平台应协助分销商对具体供应商发起索赔或追偿程序。

 
6.15. 分销商充分理解并同意,分销商在分销平台上提交采购订单后,分销商同意分销平台将采购订单信息、收件人地址及联系方式、销售订单信息等数据向供应商披露。分销商知晓数据披露可能引发的问题及风险,并愿意自行承担该等风险及后果。除非得到分销商的授权或法律另有规定,分销平台不会向关联公司及供应商以外的第三方披露分销商及消费者或其他购买者的隐私信息。

 

 

 

第七条:分销平台的权利与义务

 

 
7.1. 分销平台应当在现有技术上维护网站的正常运行,并努力促进和改进技术,使分销商在分销平台上的交易活动顺利进行。

 
7.2. 一般情况下,分销平台不作为供应商直接或间接提供商品信息及商品,也不作为分销商采购供应商的商品。分销平台上的商品信息均由供应商发布,分销平台不能完全确保供应商及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以及交易双方的履约能力等,但分销平台将采取措施对供应商进行监督评估,同时将评估结果予以公布,分销商应通过自己的谨慎判断确定商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如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分销商在分销平台上采购供应商的商品时遭受损失的,分销平台有义务协助分销商对供应商进行追偿。特殊情况下,如分销平台作为供应商的代理人在分销平台上代销分销商品的,分销平台将尽最大努力确保供应商及相关商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因商品质量问题给分销商造成损失的,分销商有权选择供应商或分销平台承担责任。

 
7.3. 分销平台有权对供应商在分销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及销售活动进行监管,如分销平台发现或有合理理由怀疑供应商违反其与分销平台之间的服务协议或平台规则或从事相关违法违规活动的,分销平台将视情况严重程度该供应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供应商的销售资格加以限制或取缔,关闭其注册账号甚至对供应商予以清退。如分销平台对供应商采取如上处罚措施而影响到分销商提交的采购订单之履行的,分销平台应及时告知分销商并协助分销商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损失,分销商承诺不会通过任何形式追究分销平台的责任。

 
7.4. 供应商与分销商由于分销平台上发生的采购行为而产生的纠纷,属于分销平台受理范围的,任何一方可请求分销平台进行调处。分销平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供应商或分销商提交的证据进行形式审查,以普通大众的认知水准及日常经验进行判断,并据此作出纠纷责任的归属认定及纠纷调处的结论。供应商或分销商任何一方如对调处决定不满意的,有权采取其他争议处理途径解决纠纷。但通过其它纠纷处理途径未取得最终决定前,仍应先履行分销平台的调处决定。分销平台可配合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以促进纠纷的解决。

 
7.5. 供应商对其商品信息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商品标题、价格、类目属性、库存数量和描述等时导致商品信息发生变动,或者供应商对商品库存清零、下架或删除商品而导致商品对分销商同步下架的,分销平台将第一时间同步最新的商品信息,尽最大努力确保商品信息的准确性。由于商品信息的数量极其庞大,虽然分销平台会尽最大努力保证您所浏览商品信息的准确性,但由于众所周知的互联网技术因素等客观原因存在,分销平台网页显示的信息可能会有一定的滞后性或差错,对此情形您完全知悉理解并承诺不会通过任何形式追究分销平台的责任。

 
7.6. 因网上交易平台的特殊性,分销平台没有义务对所有分销商的信息、所有的交易行为、分销商的采购订单、销售订单以及有关的其它事项进行事先审查,本协议的签署、分销商的入驻审核通过并不意味着分销平台对分销商的入驻身份、资质、履约能力、采购、销售等行为或分销商自行上传、发布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承担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或担保等责任。但如果其他第三方通知分销平台,认为某个具体分销商或具体交易事项可能存在重大问题的,分销平台以普通非专业交易者的知识水平标准对相关内容进行判别,可以明显认为这些内容或行为具有违法或不当性质的,分销平台有权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中止或终止对该分销商提供服务或将分销商清退。

 
7.7. 分销平台有权对分销商的基本信息、商品选购及下载信息及采购交易信息进行查阅,有权对分销商的交易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如发现存在任何问题或怀疑,分销平台有权向分销商发出询问或要求改正的通知,或者直接作出中止或终止本协议的处理结果且不对分销商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协议终止

 

 
8.1. 本协议在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情形时终止:

8.1.1. 您注销了分销平台账号的;

8.1.2. 本协议变更生效前您停止使用分销平台提供的服务且明确表示不同意接受变更后的协议的;

8.1.3. 您不再符合入驻条件或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以及分销平台规定内容的,分销平台有权将您清退出平台,本协议自您被清退出平台时终止;

8.1.4. 其他导致本协议终止事由发生或实现的。

 
8.2. 如分销商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分销平台有权单方面且无需通知而随时停止向分销商提供服务并根据实际情况限制分销商的使用权限或将分销商清退:

8.2.1. 分销商提交注册的资料存在虚假或分销商不具备分销平台规定的会员资格;

8.2.2. 分销商违反本协议内容或平台规则;

8.2.3. 计划破坏或损害分销平台利益的行为,例如:恶意投诉、欺诈或套现行为、程序破坏、滥发信息、盗用数据源等;

8.2.4. 任何违反所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行为;

8.2.5. 其他分销平台认为需终止服务的情况。

 
8.3. 分销平台有权根据分销商经营情况提前15天单方通知分销商终止本协议且无须对分销商承担任何责任。

 
8.4. 本协议终止后分销商无权继续使用分销平台提供的服务,亦无权继续从供应商处采购分销产品进行分销活动,但本协议终止前已经发生的交易,分销商仍需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 分销商理解并同意,如因分销商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本协议及分销平台相关平台规则,使分销平台遭受任何损失或收到供应商、消费者或其他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者遭受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的,分销商应对分销平台进行全额索赔,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用、诉讼费、保全费、公证费等。

 
9.2.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违约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约定、承诺、保证或义务,而使非违约方遭受任何诉讼、纠纷、索赔、处罚等,违约方应负责解决,如使得非违约方发生任何费用、额外责任或遭受经济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如一方发生违约行为,非违约方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在指定时限内停止违约行为,要求其消除影响。如违约方在指定时限届满后仍未停止违约行为或消除影响的,非违约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第十条:知识产权

 

 
除非另有约定或分销平台另行声明,分销平台内的所有内容、技术、软件、程序、数据及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像、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版面设计、电子文档)的所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及相关权利,均归分销平台所有。未经分销平台书面同意或许可,分销商不得擅自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复制、传播、展示、镜像、上载、下载、修改、出租)分销平台上的任何内容或侵犯分销平台的知识产权,否则将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免责声明

 

 
11.1. 分销平台负责"按现状"和"可得到"的状态向分销商提供服务。分销平台将在现有技术的基础尽最大努力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以保障服务安全和正常运行,但无法对由于信息网络设备维护、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黑客活动、计算机病毒、电力故障,罢工,暴乱,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机关的命令或因第三方原因而给分销商造成的损害结果承担责任。分销平台在此明确声明对分销平台上提供的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无错误或者疏漏、服务的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配某一特定目的等。

 
11.2. 分销平台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设施控制和提供服务,分销平台不担保控制或提供的服务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是适当的、可行的,任何在其他司法辖区使用分销平台服务的分销商应自行确保其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分销平台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1.3. 在任何情况下,对于您本人使用分销平台服务过程中涉及由第三方提供相关服务的责任由该第三方承担,分销平台不承担该等责任。分销平台不承担责任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1.3.1. 因您本人滥用分销平台商品包括对分销商品以任何商业目的在各第三方平台进行的跟卖、转售或以其他不合规方式的操作,由此导致您的第三方平台店铺账号被降权或封禁等任何损失或责任;同时,一经发现您本人存在跟卖等违规行为,分销平台将有权对跟卖的商品在分销平台上作限制您采购等处理;

11.3.2. 您本人未按照本协议或分销平台规则进行操作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11.3.3. 因您本人使用的银行卡的原因导致的损失或责任,包括您本人使用未经认证的银行卡或使用非您本人的银行卡或使用信用卡,您本人的银行卡被冻结、挂失等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11.3.4. 因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等第三方未按照您本人和/或本平台指令进行操作、因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等第三方原因导致资金未能及时到账或未能到账、因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等第三方对交易限额或次数等方面的限制等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11.3.5. 您本人向分销平台发送的指令信息不明确、或存在歧义、不完整等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11.3.6. 您本人账户内余额不足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11.3.7. 其他因您本人原因导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

 
11.4. 因如下情况造成采购订单延迟或无法配送等,供应商及分销平台不承担延迟配送的责任:

11.4.1. 分销商提供的信息错误、地址不详细等原因导致的;

11.4.2. 商品送达后无人签收,导致无法配送或延迟配送的;

11.4.3. 情势变更因素导致的;

11.4.4.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2.1.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恐怖主义活动、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台风、地震、干旱)、政府行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民众或军事起义、暴动等)或其他在签约时不能预料、无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的推迟履行或无法履行的,任何一方均不应被认为违约,也不对该种推迟履行或无法履行承担责任,但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12.2.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将政府部门出具的或者其他用于证明因不可抗力而造成协议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的相关事实及证据资料提交给另一方且应尽最大努力采取相应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事件对另一方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声明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立即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

 
12.3.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超过60日,则双方应就是否解除本协议做出友好协商。

 

 

 

第十三条:通知

 

 
13.1. 您同意分销平台以下列任意一种或多种方式向您送达各类通知:

13.1.1. 分销平台公告;

13.1.2. 站内消息或系统消息;

13.1.3. 根据您预留于分销平台的联系方式发出的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函件等。

 
13.2. 您在注册成为分销平台会员,并接受分销平台服务时,您应该向分销平台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您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对于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您有义务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并保持可被联系的状态。

 
13.3. 您有权通过您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或者电子邮箱获取您感兴趣的商品广告信息、促销优惠等商业性信息;您如果不愿意接收此类信息,您有权通过分销平台提供的相应的退订功能进行退订。

 
13.4. 通知的送达。分销平台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您发出通知,其中以电子的方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在分销平台公告,向您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向您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向您的账号发送站内信息、系统消息,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按照提供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

 
13.5. 对于在分销平台上因交易活动引起的任何纠纷,您同意分销平台、司法机关(包括但不限于人民法院)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现代通讯方式或邮寄方式向您送达投诉文件、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文书)。您指定接收法律文书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账号等联系方式为您在分销平台注册、更新时提供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联系方式,分销平台司法机关向上述联系方式发出投诉文件、法律文书即视为送达。您指定的邮寄地址为您的法定联系地址或您提供的有效联系地址。

 
13.6. 您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准确、有效的,并进行实时更新。如果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由您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第十四条:法律适用、管辖及其他

 

 
14.1. 本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法律无相关规定的,参照商业惯例及/或行业惯例。

 
14.2. 您因使用分销平台服务所产生及与分销平台服务有关的争议,由分销平台与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您在此完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4.3. 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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